第一条 为继承、开拓和发展我国卓越科学家赵九章先生在大气物理学、地球物理学、空间物理学及空间探测学科领域方面开创的事业,发扬赵九章先生治学严谨、勇于创新、奋力开拓和十分重视选拔新秀的精神,激励广大科技人员热爱科学事业,勇攀科学高峰,做出具有创新性的贡献,以促进中国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特设立赵九章科学奖。
第二条 赵九章科学奖由中国科学院国家空间科学中心、大气物理研究所、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共同倡议设立,中国科学院作为业务主管单位,承办机构为中国科学院国家空间科学中心。
第三条 设立赵九章科学奖理事会、监事会和赵九章科学奖秘书处。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若干名和秘书长组成;监事会由监事长、监事若干名组成,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由发起人推荐,每届任期四年,可以连选连任;秘书处由若干工作人员组成,由理事会聘任。秘书处挂靠在中国科学院国家空间科学中心。
第四条 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如理事长不能召集可委托副理事长召集。理事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五条 理事会是赵九章科学奖管理的决策机构,行使制定、修改章程、决定重大业务活动的职权;监事会负责监督章程的执行和审核基金的使用;秘书处受理事会和秘书长领导负责评奖颁奖等工作。
第六条 理事会负责基金的募集、使用和管理,赵九章科学奖奖励基金由倡议设立本奖的有关单位、企业和个人捐赠所组成。赵九章科学奖奖励基金主要用于颁发奖金、专家评审、会议、宣传、公益等方面的开支。
第七条 理事会聘任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评审专家每届任期四年。
第八条 本基金奖励对推动我国科学技术事业发展有杰出贡献,热爱祖国,勇于创新、学风正派,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科技工作者。
第九条 申报者需填写《赵九章科学奖申报表》,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
第十条 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及其完成人不得被推荐申报赵九章科学奖,申报者签订不涉密承诺书。
第十一条 赵九章科学奖下设赵九章中青年科学奖。
第十二条 赵九章中青年科学奖授予下列中青年科学技术工作者:
(一)在科学研究工作中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果,对推动本学科的发展有积极的意义。
(二)在工程技术方面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的技术难题或在重大科技项目中起到关键作用,对学科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赵九章中青年科学奖获奖人每人颁发奖杯、奖励证书和奖金5万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 赵九章中青年科学奖共分四个学科领域:大气物理、地球物理、空间物理、空间探测。每两年评选一次,奖励人数为每个学科领域1名,如无符合标准的获奖人,可以空缺。
第十四条 申请人需填写《赵九章科学奖申报表》,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
第十五条 评选结束后,在赵九章科学奖官方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可公布获奖者名单,有异议者,经调查核实后提请理事会复议。
第十六条 凡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赵九章科学奖者,经理事会批准,撤消其奖励,追回奖金,并予以公告。
第十七条 参与赵九章科学奖评选活动的评审专家、有关工作人员,如在评选活动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理事会将根据其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 理事会评选结果揭晓前需征得拟授奖获奖人本人同意。
第十九条 颁奖仪式于评奖年公历10月举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和修改权属赵九章科学奖理事会。
第二十一条 根据本章程的规定,制定《赵九章科学奖评奖办法》,本章程从申请办理登记手续获得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开始实施。